今日快报!女子酒吧遭偷拍被网暴,律师: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2 12:26:03 251 0条评论

女子酒吧遭偷拍被网暴,律师: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

吉林梅河口: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名女子在酒吧消费时,遭该酒吧女员工偷拍并上传至网络,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该女子身着制服,文案写着“你们要的制服诱惑”。女子称,自己因此受到网暴,精神备受伤害。

据了解,该女子体重约220斤,经营一家大码女装店。事发当晚,她与朋友前往OMG酒吧消费。期间,她发现一名酒吧女员工用手机偷拍自己,并配以侮辱性文案上传至网络。

女子发现后立即制止,并要求对方删除视频。酒吧女员工起初道歉并删除了视频,但随后又将视频重新发布。女子再次找到酒吧讨说法,但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无奈之下,女子向律师寻求帮助。律师表示,酒吧女员工的行为侵犯了女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女子可以依法维权。

目前,女子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说法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表示,偷拍他人肖像擅自上传到网络并发布侮辱性语言,不仅是对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的严重侵犯,还有可能因寻衅滋事受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付建律师提醒,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固定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事件引发了社会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关注。 许多网友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和权利。同时,也呼吁平台加强内容审核,净化网络环境。

以下是对该事件的几点思考:

  • 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肖像权和名誉权,这些权利不容侵犯。 偷拍、散播他人隐私的行为不仅违法,也违背道德。
  • 网络平台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净化网络环境。
  • 我们需要共同营造尊重彼此、文明网络的社会氛围。

希望这样的事件不再发生。

“农妇卖150份粉蒸肉被判赔5万”案终获平反:撤销原判,当事人自行和解

重庆 - 备受关注的“农妇卖150份粉蒸肉被判赔5万”案终于迎来了反转。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准许原告邵佰春撤回起诉,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合川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原判和二审判决。

该案源于2021年7月,黑龙江男子邵佰春在重庆市忠县“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网购了150份熟食,包括粉蒸肉、香肠等。收到货后,邵佰春发现该批熟食的包装上没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遂以“毛妈妈经营部”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将其起诉至合川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退货退款并十倍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邵佰春所述属实,“毛妈妈经营部”确未在熟食包装上标示相关信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遂依法判令“毛妈妈经营部”退还邵佰春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款,共计5万元。

该判决引发了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认为判罚过重,对小微企业经营造成了较大负担。2022年4月,王亚琼向重庆市高院申请再审。同年8月,重庆市高院裁定提审该案。

重庆市高院在审理过程中,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邵佰春同意撤回起诉,“毛妈妈经营部”则同意支付邵佰春一定金额的赔偿款。最终,重庆市高院裁定准许邵佰春撤诉,撤销原判。

此案的最终反转,体现了司法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一方面,法院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促成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

该案也为类似案件的审判提供了参考。 在处理食品安全案件时,法院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帮助小微企业提升食品安全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2 12:26:0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超酷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